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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任丘市广播电视局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提高宣传力和发展能力,以新的思想、新的观念适应形势,以新的思路、新的举措应对竞争,并把诚信服务、打造广电信誉贯穿全年始终。宣传、创收和事业发展协调并进,实现了新突破。强宣造势,唱响主旋。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积极服务于任丘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特色宣传亮点突出,重大报道系统深人。共制播新闻2400多条,电视专题近百期,文艺栏目1200多期,在上级台上稿600条,宣传工作在沧州名列前茅。行业管理措施有力。严守规定,完整转播了中央、省和沧市台节目,把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传送到了千家万户。在节目片源上,坚持走省供片站渠道。坚决执行总局17号令规定,对广告内容、长度、总量进行了严格把关控制。严格按照批准的技术参数设台播出,没对相邻县(市)造成过任何干扰。任丘市广播电视局业务主要职责: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任丘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大事要事搞好宣传报道,为“三个文明”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二、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报道,保持在沧州市的领先位置,提升任丘的整体形象,扩大知名度。三、办好办活自办栏目,树名创优,提升节目质量,丰富声屏。四、承揽广播电视广告业务,认真执行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广告登记、审查、播放手续,规范广告内容。五、大力发展广播电视事业,提高覆盖率,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六、搞好广播电视行业管理,规范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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