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口县广播电视台

 
 
 

时段广告价格表

套装广告价格表

栏目广告价格表

频道名称 栏目 播出时间 5秒 10秒 15秒 20秒 25秒 30秒 45秒 60秒 备注
新闻综合频道 广告与文艺 广告与文艺25-30分钟/天300元,每次播出次数不能少于半个月
新闻综合频道 互动点歌台 互动点歌台游动字幕广告100元/天(限180字),版面定屏2000元/月
新闻综合频道 电视剧场剧中挂角广告 电视剧场剧中挂角广告白天每集50元/天,晚上每集100元/天
新闻综合频道 电视剧场特约冠名 电视剧场特约冠名3-5万元/年
新闻综合频道 品牌广告制作 品牌广告制作费500-2000元/个;播出费2000-3000元/月,专题片制作费500-800元/分钟,播出费300-500元/天
新闻综合频道 电视讲话录制费1000元/次(5分钟内);播出费1000元/次
新闻综合频道 新闻主持人出像广告挂角:2500元/月;新闻中间插播广告:每30秒/月3000元;栏目广告每30秒/月2000元;午间晚间点播歌曲个人50元/首,单位100元/首;标语每条100元/天;字幕广告500字以内100元/天,500-1000字150元/天,1000字以上的200元/天

说明:
1、 凡在本频道进行广告投放,一律执行先交费、后播出的原则;
2、 广告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广告发布合同,需提供广告公司营业执照、广告经营许可证及所代理客户的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及其它相关手续(其中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食品应按广告法规及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规定办理),同时还应持有客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正本或与客户签订的合同。
3、 广告主提供的广告带在播出后如发生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等纠纷,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 本方案只保证总频次,遇特殊情况少播频次在合同期内补齐,不予退款。
5、 本方案与广告播出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协议内容发生歧义,以最终协商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6、 本价格表从2007年12月1日起开始执行。